没有公告
城区分局查处一起销售过期啤酒案
通知录入:admin 责任编辑:admin 【字体:
小
大
】 推荐指数:
★★★
5月11日,城区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啤酒市场专项检查时,发现位于泰和县城下解放路的“泰和县菊美经营店”中有过期“吉安纯”、“惠泉”、“樟树”啤酒13箱,执法人员对过期啤酒进行依法查扣予以销毁,并对经营户刘某处以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。 (城区分局/曾萍)
上一篇通知:
桥头分局“四项措施”强化“五一”旅游市场监管
下一篇通知: 没有了
【
发表评论
】【
加入收藏
】【
告诉好友
】【
打印此文
】【
关闭窗口
】
版权所有:江西省泰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:泰和县工农兵大道132号
网站建设维护:信息中心 电话:0796-5332166 邮箱:Xiao_1101@163.com
建议使用IE6.0,1024*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